案件回顾:无证巡游揽客被查处

2022年1月,柳州司机文宇兴(化名)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线下招揽3名乘客,约定以每人25元运费送往柳州火车站。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其行为被柳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查处。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认定其违规,处以1万元罚款。
文宇兴辩称自己持有网约车驾驶员证,车辆行驶证注明为“网约出租车”,认为处罚应适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但执法支队指出,其线下揽客行为属于巡游出租车服务范畴,与其网约车资质无关。
法院审理:网约车与巡游车服务界限明确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
- 巡游出租车以“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为特征,需专门许可;
- 网约车仅能通过平台预约接单,禁止线下揽客;
- 文宇兴未取得巡游车许可,且脱离平台线下揽客,符合巡游车经营定义。
法院认定执法部门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驳回文宇兴诉讼请求。其上诉后,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强调“网约车不可跨界从事巡游服务”。
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与行业规范
- 法律适用分歧:
司机主张适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但法院指出其行为本质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执法依据合理性:
执法部门依据择重处罚原则,对“同一行为违反多法规”选择更高处罚标准,获法院支持。
网友热议:规则与生计如何平衡?
- 老司机_广州:
支持严管!线下揽客扰乱市场,合规司机反而吃亏。 - 自由职业者_成都:
罚款1万是不是太重了?司机赚点辛苦钱不容易…… - 法律达人_北京:
判决没问题,巡游和网约车分开管理是行业基石,否则全乱套。 - 滴滴车主_深圳:
平台抽成高,逼得司机线下接单,根源问题也得解决啊! - 交通观察员_上海:
各地应统一执法标准,避免“同案不同罚”引发争议。
总结:本案明确了网约车与巡游车的经营边界,为行业合规化提供司法范例。如何在保障市场秩序的同时,优化司机生存环境,仍是监管与平台需协同解决的长期课题。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