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李某驾驶网约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以改变用车性质为由拒赔,法院最终支持保险公司决定。
事件背景
江苏的李某驾驶新能源车在高速上发生事故,车辆受损严重,维修费用高达5.5万元。然而,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李某却遭遇了拒绝。原因是保险公司发现,李某的车辆实际上长期用于网约车运营,改变了原本的家庭自用汽车使用性质,从而增加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
保险拒赔原因
李某为这辆新能源车投保的商业险中,明确载明了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汽车。但根据网约车平台数据显示,李某已接单1000多笔。尽管发生事故时并非在运营期间,但保险公司认为,李某车辆长期用于网约车营运,已经实质性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法院判决
面对李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违反,增加了车辆的风险。因此,此次理赔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范围。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网友评论
- 南京小陈(南京):虽然发生事故时没在跑网约车,但长期用于营运确实增加了风险,保险公司拒赔也合理。
- 杭州小王(杭州):网约车司机应该买专门的营运险,别为了省钱而冒险。
- 广州张姐(广州):保险公司有自己的规定,买保险时就应该看清楚条款,别到时候吃亏了。
- 北京小李(北京):这个判决给网约车司机提了个醒,别抱有侥幸心理,要合规运营。
- 成都小刘(成都):看来跑网约车也是有风险的,得考虑周全才行啊。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网约车司机和车主,选择从事网约车运营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确保自己的运营行为合法合规,以降低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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