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发声:网约车平台要和司机签订劳动合同

为切实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行业管理,保障合法权益,维护新业态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建议,修订完善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杨恒俊告诉澎湃新闻,“去年,我联合所在的江苏省泰州市总工会,深入网约车司机群体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体验式、沉浸式调研。通过调研发现,近年来网约车行业在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蓬勃发展。”
杨恒俊介绍,据统计,2022年泰州市拥有网约车司机9600人,网约车行业其他从业者1700人,公司及其商、合作商29家。全市全年网约车派单量1642.5万单,网约车在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占比达到70%以上,网约车已超过传统出租车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首选,网约车通勤已成为城市出出行的主要方式。
杨恒俊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随着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可以预测,网约车市场必将进一步扩大,其从业者和市场主体也将不断增加。
与此同时,杨恒俊亦注意到网约车行业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他直言,“尤其是数字经济形态的用工模式从固定向灵活转变,颠覆了传统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陷入了困境。”
具体表现为法律上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和网约车司机的劳动关系认定模糊,平台公司将大量劳动者排除在劳动关系之外,通过降低用工成本,在赚取巨额利润的同时,为其占领市场取得更大优势地位提供了便利。同时,广大网约车司机群体受关注、关爱不够,思想政治引领缺失,利益诉求渠道不畅,他们大部分通过网络发声表达不满,甚至个别地区还出现了个人极端维权事件。
基于此,杨恒俊建议:完善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除已有的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六部门外,建议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作为部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切实维护网约车行业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此外,杨恒俊还建议,在《暂行办法》中明确人社部门和工会职责。
一是明确人社部门要按照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网约车司机与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规范平台及其加盟商通过所谓协议合作等模式强迫网约车司机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行为,最大限度防范和抵制平台公司规避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和保障好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
二是明确工会履行网约车平台建会、网约车司机入会服务职能,加强网约车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群体的关爱帮扶和依法维权服务,并与人社部门联合推动并指导网约车司机与平台开展各种权利义务的集体协商。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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