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从5个方面制定了16条具体措施,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指出严禁诱导逼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化为个体户。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货车司机等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群体。
《措施》鼓励平台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平台企业或用工合作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措施》同时强调,严禁采取诱导、强迫等方式,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化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在此之前,很多B2C模式的网约车平台都出现过类似情况,逼迫专职网约车司机承包车辆,司机从平台的员工变为个体户、承包者。
“措施出台有利于维护湖北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网约车行业分析师卢布表示,B2C模式的网约车平台都存在类似的问题,一开始招聘专职司机打开市场,经过一段时间后就要求司机承包车辆。司机师傅们反对也没有作用,要么选择离开要么接受承包车辆,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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