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 从严查处 顶格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

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经营秩序

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

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发展工作

努力营造安全、平稳、有序的春运环境

平安春运

近期,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召集40余家企业召开网约车运营监管工作会,要求网约车企业合法经营。同时,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部署开展网约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约车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线上与线下车辆及驾驶员信息不一致、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以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非法营运等行为。

专项整治采取

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与联合入驻企业检查

相结合的方式

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相关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常态化入驻网约车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加强网约车企业合规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服务质量等监管。同时,总队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提高执法频次,在交通枢纽、商业区、旅游景点、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顶格处罚。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共检查网约车1778台次

查处网约车违规案226件

(2020年12月14至12月30日)

同时

市交通运输局已商请市市场监管局

针对T3、花小猪等网约车平台公司

涉嫌存在的

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行为

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严处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

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深化网约车联合监管机制

加大对网约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

查处和曝光力度

不断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

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以案说法

一起来看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12月28日,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队员在武科西五路对车牌号为川ADG18**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通过T3出行平台从事网约车营运,川ADG18**车辆是T3平台,但当事驾驶员张某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该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嫌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一款,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12月25日,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队员在武科西五路对车牌号为川AY7E**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郑某通过平台从事网约车营运,当事驾驶员郑某现场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

该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嫌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就是:

希望网约车企业和从业人员

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大家齐努力

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良好的出行环境!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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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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